2.1 电线、电缆芯线材质 2.1.1 控制电缆、耐火电缆应采用铜芯。 2.1.2 电机励磁、重要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供电回路应采用铜芯。 2.1.3 在振动剧烈、有爆炸危险或对铝有腐蚀(例如:碱....)等严酷的工作环境敷设的配电、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 2.1.4 紧靠高温设备或安全性要求高的重要公共设施中的供配电、照明线路宜采用铜芯。 2.1.5 除限于产品仅有铜芯和上述确定宜用铜芯的情况外,可采用铝芯。对铜有腐蚀(例如:氨....〕的工作环境应采用铝芯。 2.2 电力电缆的芯数 2.2.1 1KV及其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C系统:三相回路应采用四芯电缆、单相回路应采用两芯电缆。 2.2.2 1KV及其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S系统:三相回路宜采用五芯电缆、单相回路宜采用三芯电缆。 三相回路也可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保护线(PE线)、单相回路可采用两芯电缆外加保护线(PE线),相线中性线电缆与外加的保护线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应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敷设;其它环境宜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尽量靠近敷设。 2.2.3 1KV及其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T系统:三相回路应采用四芯电缆、单相回路应采用两芯电缆。 2.2.4 工作电流较大的回路,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单芯电缆。 2.2.5 直流供电回路,宜采用两芯电缆;当需要时可采用单芯电缆。 2.2.6 除上述规定情况外,交流供电回路宜用三芯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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