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钢结构材料统计方法分为钢结构材料表统计和钢结构材料请购单统计。 2.1.1 钢结构材料表统计适用设计过程中,在图纸首页中须反映出在该单元的钢结构材料总量,即钢结构材料表;在材料表中根据材料的钢号、类型、型号等分别列出材料的重量。如果设计不作制造图,则应在首页后单独作较详细的钢结构材料统计表。根据材料的钢号、类型、型号详细列出材料的重量(如轧制H型钢,焊接H型钢、轧制工字型钢、槽钢、角钢、钢板等);但对重要的钢结构(如设备承重框架、钢结构厂房等)在其各有关图纸中作钢结构材料表,材料表应反映本张图中的钢结构材料用量;对次要的钢结构(如设备检修平台、塔平台等)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不需在各张图中作钢结构材料表。 2.1.2 除钢结构材料表统计用于总承包工程外,还需完成钢结构材料请购单的统计。在一般总承包工程中,钢结构材料请购单采用二次统计法;第一次统计在基础工程设计完成并审核、批准后至详细工程设计开展2~4个月之间进行;第二次统计在详细工程设计完成后进行。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互联网等公开渠道,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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