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偏转集团为解决职工子女看护问题,成立了偏转托儿所。1997年,随着职工子女增多,偏转托儿所改名为偏转幼儿园。咸阳偏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偏转电子)系偏转集团关联公司,幼儿园原为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下属的经济实体。2005年11月起,员工孟希娟担任该幼儿园负责人;2009年11月,孟希娟被任命为园长。
孟希娟
检方起诉称,2014年底,偏转幼儿园因被反馈没有办学许可证,遂决定申请办学许可证。2015年至2016年间,孟希娟以申办“办学许可证”需签订办学场地租赁合同为由,先后找到时任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部长白某峰签订了两份《幼儿园承租合同书》。两份合同的甲方落款由白某峰签字,加盖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公章,乙方落款由孟希娟签字。其中一份合同的承包期限为15年(2015年1月1日至2030年1月1日),另一份合同则没作具体约定。
约定承包期15年的合同提到,承包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依法经营幼儿园,乙方必须依法办学,在租赁期间“财务独立,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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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整体移交
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2017年,为实行国有企业改制,咸阳将各市属企业托儿园(所)进行整合组建咸阳幼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幼教集团)。当年10月,偏转电子与幼教集团签订移交协议,将偏转幼儿园土地、房产、人员等进行整体移交。但孟希娟家属称,孟对该协议提及的移交情况,“一开始并不知情”。
2018年,孟希娟以申办办学许可证承租合同不符合标准为由,再次草拟《偏转幼儿园承租合同书》,该合同中的甲、乙双方与前承租合同一致,但承包经营期限为20年,即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止。之后,孟希娟再次找白某峰重签合同,加盖后勤管理部公章,并将签订时间前置为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