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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乐山夹江县一家面馆因“免费续面”引发消费纠纷,顾客在第二次续面时被要求加收3元费用,与商家发生争执。
1月28日,夹江县工作调查组发布《致网民朋友们的一封信》:近日,夹江面馆“续面纠纷”引发了大家的热议,每一句评论、每一次转发,既是对事件的关注,更映照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
接到网友投诉反映后,我们赓即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作调查组,本着有错必改、有责必问原则,开展调查走访。 经核实,该涉事面馆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该面馆拆除宣传店招,将对其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依程序处理。 针对民警处警不规范问题,公安机关已致电当事人诚恳道歉,督察部门介入调查,将依纪依规对涉事民警予以处理。对于该起纠纷中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持续规范商户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文明执法水平。真诚感谢网民朋友们的直言监督,也恳请大家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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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报新闻报道,一网友称自己是大学生,近日到四川乐山旅游,一餐馆招牌写着可免费加面,其第二次续面时餐馆却要收费3元。双方争执不下后报警,民警调解时说:“3块钱都不出吗?都不够我油钱。”
当事人称视频曝光第二天收到餐馆发来的威胁私信,其也认为自己被歧视,民警“有偏袒本地人的意思”。
 网络截图。 1月27日,潇湘晨报记者查看该网友发布的视频。视频中该网友说:“她(商家)说可以加面,没说只能加一次。”商家说:“那我没说过能加两次啊。” 视频中有民警正在调解,网友对民警说:“他没说只能加一次,就续了第二次就不乐意了?”此时民警对网友说:“我们录着呢,三块钱都不愿出吗?你不要录我。” 网友继续说,商家没写清楚,而且他只是续第二次,民警说:“你现在怎么弄?你现在吃不吃?还吃(的话),我给你出了三块钱,哎呦,一直在这吵,还不够我油费呢。”网友说:“吃。”民警说:“吃,我转给你。” 视频中民警语气平静,未与当事人发生争执。
 图/受访者提供。 1月27日,投诉该事件的当事人邢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从外地来到乐山夹江县旅游,1月25日晚在这家店吃面,招牌上写着免费加面,他点了10块钱的面,续到第二次时,老板不给续面还把碗收走了。如果续面,也需要付3元,邢先生拒绝。 邢先生说,他继续和商家“好好沟通”,商家不听,于是邢先生说要打12315,随后商家报警了,“我没有碰店里的东西,我们也没发生肢体冲突,我刚要打12315,老板就报警了。” 邢先生说,民警到场后,“刚来时警官就说了还不够油钱的这种话,所以我才开始录了视频。”民警先和商家沟通,接着就说帮自己出3块钱续面,还不够他油钱,邢先生说自己感觉被歧视了。 邢先生说,民警正要付钱时,有围观者说“拿10块给他”,“围观者指责我,我为了安全着想,拿着10块钱就走了。”邢先生说,26日一早,他收到了一名警官电话,电话中警官表达了歉意。
 图/受访者提供。 邢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这名警官的电话,记者拨打电话表明来意后其挂断了电话。记者多次联系涉事商家,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记者联系漹城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此事正在处理。 记者注意到,有不少网友认为商家既然在招牌上写着免费加面,没有限定次数,就不应该拒绝顾客,也有网友认为,“免费加面”不是“多次续面”,顾客免费加了一次,就相当于餐馆已履行承诺,继续免费加面,餐馆可以拒绝,“毕竟是小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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