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电信专业设计包括电话、电缆电视、火灾报警、无线通信、有线广播、数据通信、电信线路及室内配线等部分,视工程要求分别或合并编制设备材料表。 2.2 本表应列入设计中所需主、辅设备及材料,不列施工安装材料,非标准设备及材料应注明或另列,需附加工制造图的,应在设备材料表上注明图名及图号。 2.3 随成套设备的附属设备和材料,视需要选列并应在备注栏内加以注明。 2.4 由施工单位提供,对防爆、防腐有特殊要求的安装材料,应加以说明。 2.5 几个分项相同的设备材料在同一表内,应分别统计列出。 2.6 各类设备材料依次列出,并按设计需要选删; 2.6.1 电话设备(含调度和扩音对讲)及缆材 2.6.2 电缆电视设备(含工业电视及共用天线)及缆材 2.6.3 火灾报警设备及缆材 2.6.4 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及数字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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