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基本原则 2.1.1 设备容量计算 2.1.1.1 连续运行的设备应予计算 2.1.1.2 经常而间断运行的设备应予计算 2.1.1.3 备用及检修时使用的设备不予计算 2.1.2 变、配电所高压侧负荷计算应计及下列内容 2.1.2.1 高压电动机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计算负荷 2.1.2.2 变压器及电抗器电力损耗 2.1.2.3 无功补偿装置的无功容量 2.1.2.4 高压供电线路的损耗可不计 2.2 负荷计算类别 2.2.1 计算(最大)负荷,通常采用30分钟的最大平均负荷,为发热条件选 择电器和导体的依据。 2.2.2 尖峰电流,指单台或多台用电设备持续1秒左右的最大负荷电流。为 计算电压损失,电压波动以及选择电器和保护元件等的依据。 2.2.3 平均负荷,即最大负荷班的平均负荷。它等于30分钟最大平均负荷乘平均负荷系数(一般=0.92)。作为计算电能消耗量和补偿电容器容量的依据。 2.3 计算负荷P30的计算方法 2.3.1 需要系数法 用电负荷的设备功率乘以需要系数和同时系数,即可得出计算负荷。此法因计算简单,广泛应用于生产装置和变配电所负荷计算。 2.3.2 换算系数法 高压电动机的计算视在功率可用相关专业提供的用电负荷轴功率(kW)乘以换算系数K求得,其功率因数为额定功率因数。其他负荷的视在功率为其额定功率之和乘以换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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